國藝會「藝術紀錄片」專案補助
一、補助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,且申請者必須為導演本人。
二、補助內容:90分鐘以內紀錄片,以藝術家或團隊之創作歷程、藝術活動之形成與發展、或以藝術形式之介紹等為拍攝對象。
三、補助名額:至多三名,每名至多120萬
四、申請日期:10月16日至31日
五、申請文件:
1、申請書及企劃書一式二份(須包含未來推廣計畫及預計參加之國內外影展。)
2、與申請計畫相關之樣帶(DVCAM/DVD規格擇一繳交,不超過10分鐘,以預作剪輯整理為佳)。
3、申請者過去相關作品一份(DVCAM/DVD規格擇一繳交)。
詳情請見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:
http://www.ncafroc.org.tw/Content/supportnews-content.asp?Ser_No=12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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